汽车质量 · 公开投诉记录
长安奔奔E-Star车主质疑电控维修未走质保,要求退还1680元
车主称电控故障后自费购买780元二手配件并支付900元工时,后来对是否应走三电质保提出异议,要求退还合计1680元。
- 涉及产品 / 服务
- 长安奔奔E-Star,2021款国民版心动版(磷酸铁锂)
- 金额 / 数量
- 争议支出1680元:拆车件780元+工时900元
- 原始投诉编号
- 车质网 · 1773472
- 记录性质
- 第三方公开投诉,按原始文字整理
事件经过
以下经过依据投诉人公开陈述整理;企业直接回复和处理结果单独列明。
车主称,8月7日早晨启动车辆时出现动力及助力转向故障提示,随后拖至4S店,被告知电机控制器损坏。门店报出更换全新总成约8000元的方案。
由于费用较高,车主自行花780元购买二手拆车件,交由4S店安装,另付900元工时费。其后来了解到电机控制器可能属于三电质保范围,因此对当时未被告知可申请索赔提出异议。
据车主转述,门店此前曾以车辆有改装为由暗示不能质保;车主认为故障发生在正常慢充一夜之后,与改装没有直接关系。争议核心是本次故障是否应由质保承担,以及改装与故障有无关联。
投诉人的具体诉求
- 退还900元工时及780元配件支出,合计1680元。
- 为已安装的二手配件提供至少12个月维修质保。
- 书面确认这次维修不影响其他三电部件的质保权益。
企业答复与平台跟进
来源的回复栏只有车质网转交生产或销售企业的通知,没有展示企业针对本案的答复。转交通知不代表企业已承认故障或同意诉求。
事件与处理时间线
- 2026-08-07车主陈述
车辆启动报故障,拖至4S店诊断。
- 该次维修,支付日期未单独披露车主陈述
自行购入780元二手配件,另向门店支付900元工时。
- 维修后车主陈述
了解三电质保后,要求退还费用并确认后续质保。
- 2026-09-15 09:27车质网记录
投诉公开并转交企业。
已取得的资料与仍待核实的信息
未取得适用的质保合同、改装项目清单及故障鉴定。1680元为车主陈述的已付费用,8000元为其转述的原厂方案报价,两者不能混同。
原始来源与日期说明
9月15日为投诉日期;故障发生于8月7日。本次补充的是原始投诉中的维修和费用细节。
本篇依据第三方公开资料整理,不是 AOEEE 用户的亲历投诉。消费者的指称与诉求不等于已认定的事实或处理结果;涉及责任归属请以核查和后续处理为准。